在使用期间,随着蒸气被吸附,
活性炭的表观重量逐渐增加。对于一般常见的蒸气,优质果壳
活性炭在达到饱和使用期之前所能吸附的量为其本身重量的20-50%,这时要用新
活性炭或再生活性炭替换。有些类型的吸附器在制造时就考虑送回到供应厂商去再生回用;另外一些是可处理的类型,活性炭耗尽之后就废弃。所谓现场再生是很少实际使用的,除非使用期很短,例如溶剂回收。
换活性炭时间间隔的长短,随着使用的活性炭量和碳质以及污染特性而变化。在轻度污染的建筑物内,当所安装的吸附器容量充足时,可能几年之后才需要换碳。相比之下,在严重污染的空间,所用吸附器的容量又过小时,可能在6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内就需要换碳。
由前所述可以看出,显然容量计算和(或)估算所根据的资料存在相当大的试验误差。因此,了解由于涉及装置过小所引起的可能危害的性质是很重要的。一般说来,仅仅稍小一些的系统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得到满足的净化结果,但使用期则相应缩短。
如果安装较大的单元,增加的活性炭并不会浪费,而是延长使用期,换活性炭的时间间隔将较长。更为重要的是加大容量使系统更有效地应付周期性强烈污染的情况。
直到现在,我们认为净化是为了回用而作为回收空气的一个措施。但是在特殊地段,当收集的空气不适合于回用时,情况就不同了。